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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城县大坪乡人民政府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及奖励办法的实施意见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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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城县大坪乡人民政府文件
大政发[2005]6号
关于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及奖励办法的实施意见
各村民委员会、乡直各部门,企业各单位:
为了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,拓展招商引资的信息渠道,乡人民政府决定制定如下实施意见:
一、招商引资是“兴工强乡”的主要战略,是乡镇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,全乡上下必须全员上阵,人人参与,各单位必须以乡域经济发展为大局,牢固树立招商引资的责任意识。
二、全乡干部要通过亲朋好友联系交流,千方百计、多渠道广泛收集招商信息,参与招商引资工作。
三、乡党委、政府每位成员每年必须完成引进一个招商引资项目工作任务。每个干部及村每年必须提供一条有价值的招商信息,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考核。
四、对提供招商信息的乡、村干部及其他介绍人,经乡招商办招商成功和项目建设投产后,乡政府对其实行重奖。奖励标准:固定资产投资在50万以上、100万以下的项目,奖励500——1000元;固定资产投资在100万以上、500万以下的,奖励1000——5000元;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以上的,奖励15000元;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以上的,奖励30000元。如同一项目多人提供信息的,对最先提供信息的人实行奖励。引进项目投资规模以县招商局、县财政局核定的标准为准,乡企业管理服务专班工作人员按责任状执行。
五、此办法自下文之日起实行。
大坪乡人民政府
二00五年四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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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大坪乡新闻网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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